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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比烟花更寂寞 ”参赛文章 >>返 回

  【1.1】
   有时我会傻傻地想,杜江,如果,如果我是那不灭的烟火,我能否点亮你一生的辉煌?——【周致】  

   毕业后我一直在神州大地上云游四海。经两年漂泊,毕业前夕还在为自己把中国略有姿色的城市集体意淫而感到可耻的我终于发现这些城市竟然比我更为可耻。这感觉就像你突然惊觉刚才跟你搭讪那个西装皮鞋道貌岸然的家伙竟然是个流氓——所有繁华的城市都好像繁华得只剩一个虚浮的名字。北京大而无当,上海华而不实,我想如果不是广州还没有让我找到一个合适的贬义词,我一定不会待在这个流氓遍地的城市——这样,我就不会遇上你了,唐彬。

   你知不知道,唐彬,我差点就忘记了他,就差那么一点点。是你翻腾起我沉淀的回忆,你是我噩梦的开始。

   2000年元旦的那场烟火奢华到极致。我夹在汹涌的人潮中仰望被点亮的天空,感受着大地阵阵的颤动。那时我牵着你的手,杜江,我看着天上绽放的红的绿的蓝的都像是我们的幸福。那时我是多么的喜欢烟花,多么的喜欢你。我偎在你身旁,闻着你身上好闻的气息,你的手很宽很暖,那时的你总是喜欢刮我的鼻子喜欢摸我的头。

   杜江,他们说我应该恨你的,狠狠的恨,把你上天入地咒骂一番再狠狠地忘记。可是我还是狠不下心,两年了,怎么我还是没能忘记。每次有烟花我都会吵着你带我去看,散场后再缠着你带我去KFC,每次你吃东西我都会停下来看你,看得你也不好意思了,你不知道你吃东西的样子有多甜。

   杜江,我小小声的叫你。你放下手中的可乐满脸疑惑。没什么,我羞涩地低下头偷笑。你伸过手来刮我鼻子,猪头。

   那时我突然就冒出一个念头,我一直没告诉你的,杜江,我们在一起的一千多个日子,我一直都没有告诉你。那时我真想嫁给你,把我的手放在你掌心,把我这辈子这一生都交给你,杜江。

   只是我那时还不知道,那场灾难很快就要来了。


   【2.1】
   每次看到他们偎成一团的样子我就气得咬咬牙,在他旁边她的神情永远像个知足而幸福的小女人,不,是小贱人,但你周致这小贱人依然是我的唯一的梦想。——【唐彬】


   上大学时我就觉得被一个女生拒绝三次就应该清理门户以免贻害苍生,但是毕业没到两年我竟然就被第三家公司解聘了,灌下第六瓶蓝带我伏在路边大排档那张油腻腻的桌子上,我瞪着眼在考虑要不要去清理苍生。

   要不是我的位子坐北朝南而不是坐南朝北,要不是我的椅子是真皮而不是人造革要不是我的操作系统是XP而不是WIN98要不是我喝水的杯子是塑料而不是陶瓷——我就不会把策划书上的“王老吉”写成“周老吉”——我就不会被那个猪头总监炒鲜鱿了。

   但我知道这些都是籍口,周致,因为我在想你,留在这个城市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想你,这里有你走过的路有你呼吸过的空气。我真应该像你和杜江一样毕业后就远离这个城市,把所有的悲欢都留下,把所有回忆都留下。如果只是缅怀,只要假期滚回来就足够了,犯不着像我这样激动地以身相许。而真他妈糟糕的是,大学四年居然还没教会我们忘记。


   可能最简单的忘记,真的就是远离。周致你记得吗,这句话是你告诉我们的,雨刚刚停了,你看着杜江那混蛋义无反顾的背景,喃喃地说着这句话,两行热泪就从你深黑的眸子中淌下来,周致你永远不知道你的神情多像一只惶恐的小鹿,像一只受伤的小兽一样凄然无助。那时我只想抱着你周致,这么年来我一直都想。我还想如果当时我抱着你就好了,或许以后的一切都会就此改写。或者,要是那天我能把你安全地送回宿舍,历史都会有所不同了,周致。


   【3.1】
   从来都没有永远的誓言,从来都没有不落的烟花。繁华始终都会褪去,再璀璨的烟花都会变成纷纷扬扬的灰烬,它们在乎的只是我们的曾经景仰,而不是永恒。连烟花都懂,可是周致,怎么只有你不懂。——【杜江】            

   她瞪大眼睛看着我,愤怒、惊讶一点点在她脸上漫延,说实话我挺喜欢看她生气时的样子。每次吵完架她都拿这副受伤害似的神情瞧我,通常30秒后她就会把头偏向一边望着地板,然后我会伸手刮她翘起的小鼻子,她抓着我手腕不让我得逞。我再拿另一只手要摸她的头,她用手臂格开,这时只要我轻轻一扭就可以抓牢她的手,再一拉,她就会乖乖地倒在我怀中。整系列动作一气呵成,比拍戏还标准。

   “你讨厌。”声音从我怀中发出,环在我腰间的小手居然还在掐我,倔强是这小妮子不变的天性。
   然后我们会去KFC,周致,那是我们第一次去那里。我买来薯条你看也不看,买来可乐你也不要,但你就是不说要什么,到我排几次队几经辛苦买回来鸡翅你才笑逐颜开。是的那时你就是这么任性。你是这么的喜欢那里的鸡翅,甚至比喜欢我还喜欢。有时我竟会莫名其妙的怀疑鸡翅才是你的主菜而我仅是你的甜品,结果一只死掉多时的鸡的翅膀会很不幸地成为一个21世纪新好青年的吃醋对象。

   我想这是因为我太喜欢你了。喜欢你歪着头做书上的习题,喜欢你看烟花时满脸被燃亮的希冀,喜欢你停下吃东西来盯我,喜欢看你抿着嘴浅浅地笑尽管我知道你在装淑女,喜欢看你瞪着我生气尽管我知道你在撒娇。而我也已经习惯了你的任性你的刁蛮你的不讲道理还有你比十头小牛还要犟的脾气,习惯在人潮汹涌的节日陪你去广场看烟花,习惯在你的注视下装得很绅士地吃那该死的满是骨头的鸡翅。我想当我真心的爱着你的时候,你已成为了我生命上的一个印记,无论岁月如何变迁,但和你一起时的养成的习惯却一直改不了,它们就像早就深深刻在我生命的历程中,伴随着对你的怀念。


   【1.2】
   我看着那点光芒慢慢地注入漆黑的苍穹,然后“篷”的一下绽放成色彩斑斓的焰火,曾经我以为这漂亮闪烁的就是我一辈子想要的幸福,但现在,我看着这流转的五光十色都是我心尖缤纷的痛。——【周致】                 

   我看着他向我走过来,我在怀疑自己眼睛,但我的紧张的心跳告诉我这不是幻觉,是直觉,女人最相信的直觉。
   “唐彬。”我几乎是失声而出,在他与我擦肩而过的刹那。
   他一愣,我们同时转身。
   “真的是你。”我习惯性地笑笑,看看他一脸的倦容和满是灰尘的皮鞋,“还以为自己认错了,当时不是说要一辈子留在那个小城建设四化的吗?”他竟然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一样搓着手不知所措,我忍着笑,那个在女生宿舍大叫大嚷周致我爱你的唐彬哪里去了?

   我把他带到我在市郊租来的房子,刚好和我一起合租的女孩搬了出去和男友比翼双飞,不是很大的房子却显得有些冷清。
   “这个房暂时你住,找到工作后就把房租还我,呃,要不要咖啡?”“橙汁。”“益力多好不好?”我又是一阵肆无忌惮的大笑,我想唐彬你真够凄凉的,落泊到活回去了做个乖乖孩子。
   好孩子唐彬是我的大学同学,总是有说不完的话和用不完的鬼主意,更神乎的是这丫男女通吃泡妞和泡帅哥一样娴熟。据说他曾经把某个男生手机里的资料修改一番,把自己名字改成班花谢馨馨,经过一晚的心灵交流后第二天那个一夜没睡的可怜虫就拿着玫瑰向谢大小姐表白。这件桃色新闻使得唐彬在一夜间声名鹊起。他从大一到大四他都是我最铁的哥们,其实我也差点被他降伏了的,如果不是杜江。该死,我怎么又想起这个人来了。

在落户广州第五天唐彬就找一到工作,是家小报社的记者。他的工作时间比我自由,我新配了门匙给他,一日三餐都是他一手办包,对我这种懒人来说真是最好不过了。以前我总是想和杜江一起生活后要他好好照顾我好好宠我,早上起来有牛奶面包放班回家有米饭鱼肉我就会幸福得死掉。我总是奇怪为什么我人这么懒脾气这么臭杜江还是要喜欢我,但当我明白过来的时候我发现他已经不再喜欢我了。我就是太犟太执着,当我固执的要猜到谜底的时候才发现岁月早已换成谜题。最后才傻乎乎地发现有些问题根本就是没有理由没有答案的,譬如爱情。而有些东西是根本就不能估计不能猜测的,例如男人的厨艺,可惜当我明白到这些的时候已经迟了。

   “唐——彬——!”我拉长声音尖叫,“这像石灰水一样上面还有一团一团粘乎乎泥巴似的是什么?”“什么?”他放下正在洗的碗碟,探过头来,“牛奶汤圆啊,没吃过么,让你一饱口福了还瞎嚷嚷什么?!”他倒挺无辜的。
   “牛,奶,汤,圆?”我瞪大了眼睛,大惊失色。“流馅的汤圆?还是咸的?”

   我想我是第一次吃到咸的甜品。
   “要吃怎么不自己做?,还石灰水泥巴。”他皱起眉头,“小人得志,语无伦次。”我一口汤圆差点没喷在地上,我什么时候成了小人了我。真后悔当初,对,就是他落泊到要被我收留的时候没狠狠地来个痛打落水狗再踩上几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现在痛失时机了吧,现在让这小人得意起来了吧,周致你找栋漂亮点有情调点的高楼跳下去好了。


   【2.2】
   周致,我就是喜欢你。你别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你没这么无辜周致,从第一眼看到你我就喜欢上你了,从你拿着笔托着腮帮像个中学生一样听课时我就喜欢你,到现在,六年,只是,我更喜欢的是现在的你。——【唐彬】             

   来到广州是一个意外,而遇到周致是建立在这个意外上的意外,只是我习惯把这种意外称为缘分。
   我以为我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你了,周致。
   你离开后我一直都在想你,只有一次是特别的想。那时我怀中抱着宋筱,我感到自己一点一点地在她的温柔中沦陷,只差少许,只差少许我就不再属于这个世界。但我心中却满是你的影子,我知道只要我低下头吻她,吻她,那么我对你的思念就会在一瞬间戛然而止,这一生,对,是这一生,你就会成为我命中的过客。即使日后再遇上你,我也只能牵着她甚至我们孩子的手远远地看你的背影。所以我不能吻她周致,我不是守妇道的好男人,但宋筱,我就是对她狠不下心,她只是卷进我们这场灾难的受害者,她不应该受哪怕丁点的伤害。她是无辜的。
   最后我挨了她一个耳光,周致,你给我记着。

   “唐彬。”这个声音在我耳边响起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的心猛然沉了下去,有些什么在我耳边呼啸而过。
   她变得清瘦了,脸上略施脂粉,显得更加妩媚,眼睛还是那么大而有神,水灵,像是有一层永远也擦不干的泪。
   “怎么来这混了,不是说要一辈子待在那里建设四化的吗?”看到我没答腔,她竟然得寸进尺,的确她从来都没多少这样的机会,但她总是会抓紧机会,损我永远是这小蹄子不知疲倦的乐趣。

   我告诉她自己还没找到落脚的地方。她很慷慨地让我搬到那个空房去,为此我美滋滋地乐了一个星期,再多情地想到可能是她知道我要来就把同居的女孩给赶了出去,因此继续乐了大半个星期,最后狠抽自己一个耳光,你多大了唐彬,怎么还像个白痴一样傻冒。

   但我真的很高兴,周致,兜兜转转我还是遇上你了,懵懵懂懂我还竟然还和你住在一起,这福份连杜江都没有。我很虚伪地说我不相信命运,但我相信爱情,周致。只可惜命运不相信爱情,你知不知道,每次你看烟花的眼神都那么像我看你的眼神,是那样的希冀和神往,是那样的可望而不可即。我想如果当时你是我的我一定会狠狠地疼你。只可惜四年我一直都在你身边,你爱的人不是我。

   【3.2】
   曾经我们都喜欢烟花,喜欢奢华。曾经我深深爱过那个喜欢烟花的女孩,而现在,烟花近在彼岸,而我早已遗忘烟花。——【杜江】        

   现在是凌晨两点。不夜城上海的某个角落,我看看躺在我身边像猫咪一样打呼噜的秋凝,心里有种奇怪的感觉,我俯下身吻她,籍着柔和的床头灯我看到她长长的眼睫毛微微抖动,我伸手理顺她乱了的头发,突然有双手圈住我的颈脖,我吃了一惊,随后和她深深拥在一起。

   我终于知道了,周致,这种久违的感觉叫幸福,和你一起我承认我是幸福的,曾经我以为这种感觉只有你才能给我。但自从把你弄丢后我花了三年,终于把它找回来了。

   你望着我笑,你的深黑的眸子就像是一个魔咒,总是轻易就使人心生怜爱。“杜江,杜江你真的爱我吗?”你小心翼翼地问。我没回答,抓住你的心紧了紧。“杜江我这么任性这么固执脾气这么不好为什么你还是要喜欢我呢?”我抱着你不说话,我怎么知道周致,我怎么知道我就是这样喜欢你了。有时我竟希望你掉到河里了,那样我就可以跳下去把你推上来自己却永远沉下去——这样就可以证明我有多喜欢你了周致,我比爱自己还爱你。但我还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嗓子里心里就好像有一些话要说要告诉你,可是我说不出来,我可以包容甚至纵容你的任性刁蛮,其实这些不是缺点的缺点根本掩盖不了你在我心中的美好,因为我早已习惯,这些都是你周致的一部分,我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接受,每次看到你我都觉得天是多么蓝世界是多么美好,这份向往和希望在我心中会渐渐膨胀,到了嗓眼它们会化作三道截然不同的气,说出来就是抑扬顿挫的三个字,组成这世上最简单也是最真诚的句子:我爱你。周致。

   还记得小时候的火柴游戏吗,把一根一根的火柴摆成美丽的图案,然后在一端点火,火会渐渐顺着火柴棒漫延开去,只改变其中一两根火柴的位置,就会在地上焚会截然不同的图案,我总是乐此不疲。
   因为我们那时都好年少,不知道一些词语,例如命运,例如轮如。

   宋筱是小我们一届的师妹,从第一次见她开始我就知道他喜欢唐彬,因为她看着唐彬时的眼神像极了一个人,对了,像周致看烟花和看我时的眼神。当然我也知道唐彬的小算盘,他喜欢我深爱的周致,当然这是周致自己告诉我的。
   我们四个人的关系就是这样简单,却又复杂得很。平时一起逛街,也俨然两对挺配的小情侣。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要把我们四个人说在一起,这是潜意识所为。
   我们四个像是四根火柴棒,宋筱→唐彬→周致←杜江。我们都有着各自的爱情,有着自己追求的方向。我们都在各自的梦想中安静地燃烧,直到把自己的能量耗尽,在爱情这方土地上为自己心爱的人焚出自己心爱的图案,但和他人还是各不相干。除非,除非有一根火柴改变了自己的方向。

   这个方向,足以改变四个人的命运。


   【1.3】
   那时我会觉得烟花很寂寞,它们永远是孤孤单单的绽放凄凄楚楚地飘零。我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人了,因为我身边有杜江,那时我以为有一个深爱的人永远在我身边我就一辈子都不会寂寞,我以为。——【周致】      

   今天真糟糕,我把一个项目搞和了,那客户叉着腰在接待室里大发雷霆。我可怜巴巴地站在一边,上司莫家铭涎着笑脸替我陪不是,家铭是我的直属上司,很年轻就留学归来,容貌俊朗,是公司无数单身女士心中的白马王子。看着这位白马王子在为了我在向别人低声下气我竟然变态似的感到有点开心,这点我和唐彬像极了,我们都能轻易地找到卑微的小快乐,然后像只抱着棒棒糖的蟑螂一样偷着乐上大半天。


那个有点胖的客户说了大半天估计也是殚精竭虑了,拿起桌子上咖啡狂灌一口,然后苦口婆心地教我们这里应该怎么那里应该如何,我在一边看着他那些夸张得离谱的要求心中不禁暗笑,站着说话原来真的不会腰痛。

   好不容易把他打发走,家铭擦擦额角的汗,松了口气。我低头头咬着唇,拿眼角勾他,心想这个月的奖金估计泡汤了回去要好好拿唐彬那小子发泄一番,没想到他竟然朝我潇洒地笑笑,摆摆手就出去了。
   我差点想以身相许。

   回到家一开门就看到满桌丰盛的晚饭,我心情劲靓,对着唐彬抛个媚眼说这个月不用你交房租了。感动得小子差点要跪下来山呼万岁。说来奇怪,才一个月不到我就习惯了唐彬的存在,仿佛他本来就应该是这房子的一员似的。

   杜江,我过得很好,我还是一个人,但我却不寂寞。广州是一个激情的城市,但我却在这里找不到爱情,我是真的痛得怕了,我什么也不要,只要好好的爱一回自己。而现在,我开始欣赏这个本来对它没有好感的城市,我开始看头顶晃悠悠的蓝天和软绵绵很好摸的白云。尽管有时还会心痛,想起你的时候,本来我已经快要忘记你了,是唐彬,他身上有我们太多的回忆。

   回忆是痛的。因为有了你,还有宋筱。


   【2.3】
   到了现在我才知道每个人眼中的爱情都是一样,有时爱情狭隘自私,有时却会宽容伟大。问世间情为何物,竟是一物降一物。——【唐彬】      

   那天和周致去楼下那间咖啡店消遣时,老板不经意称赞我们“小两口子真够浪漫的”,我饥不择食地点头,周致白了我一眼,我想我当时的神情一定像极了馋嘴的大猩猩。

   周致是个懒婆娘,不动手之余还要嘴刁得很,有时我真奇怪为什么我会喜欢上这个家伙。每天回家我都首先想着要做些什么饭菜才能满足这小蹄子的胃口。今天是她的生日,这个日子我足足记了六年,惜以前她的生日都由杜江一手包办,我们只有吃份儿。这回到我一展身手了,满桌都是我亲手做的好菜,蛋糕蜡烛玫瑰,还有一条从海誓买来的很漂亮的手链。周致,你看我的浪漫指数会还会比杜江低呢?

   可是十二点了,空气饭菜心情什么都凉了,我把电视各个台都翻了好几遍,周致你这小婊子怎么还不回来,你是和男朋友一起去庆祝了吗你忘记这个在家中患难与共的兄弟了吗?我为你忙了一整天都要累死了,精心准备的蛋糕蜡烛都用不上了,真残忍。你妈妈的。
   你回来好吗周致,我求你了,我的眼皮已经开始打架了,不,上眼皮已经胜利了,周致,周致……

   我梦中常常有一座四层高的台。古老的木建筑,在风雨下摇摇欲坠,岌岌可危。在它快要倒下来的一瞬我就会从梦中惊醒,冷汗一身。
   在我眼中它竟然幻化成四个历历在目的人。最低层是宋筱,往上是我,然后是你,周致,而顶层是杜江。
   我们每个人,都把自己的追求和幸福筑构在脚下的人头上,或者说,我们都在踩着一个人,去追求另一个人。我们根本看不到脚下的人那痛苦的表情,或者说我们根本没想过去看。我们仰着头,眼中满是希望和梦想。在梦想坍塌之前,我们天真地以为头顶的就是自己一辈子想要的幸福。

   在这里每个人都是受害者,包括杜江。但伤得最深的,是宋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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